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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WesternGeco诉Ion Geophysical一案中判定,专利所有人可以追回美国境外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利益损失。
在一项7票支持、2票反对的判决中,最高法院推翻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即美国专利法在美国境外不适用,因此不能追回损失的利润。最高法院要求其重审此案。
2018年1月,最高法院同意评审WesternGeco与其竞争对手Ion Geophysical之间的纠纷。
据称,Ion Geophysical开发的技术与WesternGeco的地震勘测系统形成竞争关系,并将使用WesternGeco的专利技术元素的产品出售给美国境外的勘测公司。
2009年,WesternGeco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休斯顿分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陪审团判定侵权事实存在且WesternGeco的所有主张有效,并裁定WesternGeco获得9340万美元的利润损失以及125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6年之后,即2015年7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上述利润损失的判决。在Halo Electronic诉Pulse Electronics一案的口头辩论结束后,WesternGeco于2016年2月提出调卷令申请。
最高法院要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审WesternGeco案,并根据Halo一案作进一步考量,Halo案改变了故意专利侵权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情形。
2016年9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定,上述利润无法追回。
但是现在,最高法院又推翻了这一判决,并有效地扩大了美国专利法律的范围。
克莱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代表法院表示,在涉及违反《美国法典》第271(f)(2)条的侵权案中,《美国法典》第284条的重点是从美国出口组件的行为。该条规定,法院应该判给索赔人足以弥补所受侵害的赔偿金。
他补充道,WesternGeco获得的利润损失赔偿是《美国法典》第284条在国内的应用。
Ion Geophysical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布莱恩.汉森(Brian Hanson)表示:“尽管我们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并且认为WesternGeco寻求的利润损失类型是绝对无法获得的,但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尚未确定最高法院的判付是否适用于WesternGeco,它们从来没有考虑过我们提出的和我们保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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