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类及专利原则解析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0-11-15

专利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的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及国家颁发的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证书。也特指专利权。


1、专利的划分


专利的三种类型:


(1)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比如产品发明(如仪器,设备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的技术方案。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3)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由上分类可看出三者保护对象不同。同时三者授权难度不同。发明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三者稳定性不同。由于发明专利是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来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稳定。但是,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比较快,有利于产品快速上市抢占市场。


2、专利原则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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