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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从3个方面对过去5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陶凯元指出,我国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加强现状分析和国际趋势研判,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陶凯元指出,改革创新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国要按照中央改革部署,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闯难关的担当和勇气,狠抓落实,紧抓快干,把各项改革措施做实、做细、做好,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方面,陶凯元指出,我国要从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3个方面着手。在体系建设方面,陶凯元强调,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是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我国要加强现状分析和国际趋势研判,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研究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创新保护需求较大、技术类案件数量较多、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适当增设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满足创新活跃地区对于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在当前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形势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成立更具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全面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方面,陶凯元指出,我国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切实把知识产权和反垄断行政执法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纳入“三合一”审理范围。前述行政和刑事案件虽然所占比重极小,但对于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增强顶层设计合理性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极为重要。各级法院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有效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的制度瓶颈;要根据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特殊性,比较分析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研究制定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特别程序法。
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我国应总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机制经验,探索对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相对明确的案件集中进行快审快办;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常见简单案件裁判文书体例;强化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文书说理的针对性和适当性,处理好权威性和大众性、专业性和通俗性的关系,将司法理念和裁判理由以群众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方式表达出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探索案件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促使各类纠纷解决方式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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