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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就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克家居)起诉东莞雅思家具有限公司(下称雅思公司)、徐州美克马丁家具有限公司(下称美克马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雷克蒙顿家具经营部(下称雷克蒙顿经营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雅思公司和美克马丁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克马丁停止使用“美克马丁”字号,雅思公司和美克马丁需赔偿美克家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雷克蒙顿经营部则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起诉商标侵权
美克家居起诉称,其是第1068902号“美克”商标、第1805225号“Markor”商标和第3198798号“美克·美家,Markor Furnishings”商标(以下统称涉案商标)权利人,涉案商标曾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美克家居发现,雅思公司和美克马丁在公开销售的家具产品标签、家具店铺、宣传册、宣传彩页、名片及网站等公布的产品上使用了“美克马丁”及字母“MERCOR”,美克马丁在新品发布会背景宣传板中使用新品家具“MARKOR”及在厂房顶部使用了“MEIKEMADING”。美克家居认为,两被告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原告商号“美克”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具有较高知名度,雅思公司和美克马丁在家具商品上使用该字号,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雷克蒙顿经营部实施了销售行为,同样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此外,美克马丁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美克”两字及雷克蒙顿经营部在供货方名称中使用“美克”二字,均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此,美克家居将三被告起诉至苏州中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克马丁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美克”二字,雅思公司和美克马丁共同赔偿原告1585万元等。
当庭否认指责
对于美克家居的起诉,雅思公司答辩称,首先,其不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雅思公司是一家销售家具的有限公司,在销售相关商品的过程中,已尽了适当的注意义务,查看了美克马丁的注册登记,审查了“美克?丁”商标,该商标已取得注册商标证,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其次,涉案注册商标“美克?丁”是否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的争议仍在上诉中,没有最终定论。
美克马丁则辩称,首先,“美克?丁”的商标权无效决定未发生法律效力;其次,涉案商标与原告持有的商标除读音相同外,其他要素均不相同,特别是标识、视觉感观及外观设计差别较大,相关公众足以区分开来。因此,涉案商标与原告持有商标不构成近似,不构成商标侵权;再者,该案被告并非一般的侵权者,而是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使用者,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恶意,缺乏起码的事实和法理依据等。
一审判决侵权
苏州中院于今年7月23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在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问题上,法院经审理认为,从既有证据来看,美克家居创立“美克·美家”家具品牌后,在经营中对相关商标进行了大量持续使用,美克或者美克美家标识已经成为了市场识别美克家居产品的主要标识,其在相关消费者心目中已与美克家居建立起了稳定的指向性联系。美克马丁自成立之初就在产品及对外商业宣传中广泛使用被诉侵权标识,该标识中“美克?丁”文字为显著识别部分,完整涵盖了美克家居的注册商标及享有在先字号权的“美克”字样。一种构成对在先民事权利侵犯的行为,除非法律另有明确例外性规定,不能因获得某种形式上、程序上所谓合法授权而改变其侵权行为的性质。据此,法院对美克马丁以其在后获得商标授权进行的抗辩不予采纳。
此外,法院还认为,2014年12月,美克马丁新品发布会上,其大型展板上显著位置标注了“新品家具MARKOR&MARTIN”,其中完整包含了第1806225号“Markor”商标的构成要素。同时,美克马丁多个店铺中出现了内容相同的宣传册和风格一致的宣传页,这些宣传册及宣传页的显著位置标注含有“MERCOR”文字的标识,而“MERCOR”与美克家居所持有的“Markor”商标仅有个别字母差异,但整体认读相近,该标识的使用方式在“Markor”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构成近似商标,侵犯了美克家居“Markor”注册商标专用权。法院在综合考量美克美家品牌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后,酌情确定雅思公司与美克马丁应支付的赔偿额为300万元,雷克蒙顿经营部需赔偿1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美克家居代理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给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敲响了警钟。长期以来,家具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非常普遍,个别企业通过“傍名牌”或者“打擦边球”方式扩大市场份额。不仅损害了原创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伤害,更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相关从业者应加强原创品牌建设,通过质量和品质赢得市场。
记者通过雅思公司与美克马丁网站留下的电话多次联系,但截至发稿,均未能取得联系。
记者从苏州中院获悉,雅思公司等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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