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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认定工作涉及财务、技术、人力等诸多部门,由于事前未能统一理解高新认定的新标准,导致部门配合不协调,资料准备不一致,拖延了申报的过程、甚至无法完成年度的申报。
一、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2007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企业所得税优惠渐少。但是高新技术企业依然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25%的所得税税率低了10个百分点。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革新的相关税收也扩大了优惠范围,在加计扣除上,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50%加计扣除,形成的无形资产可按150%摊销,与以前相比,未扣除完的费用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自己或委托的科研单位都可以申请享受该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上还可以申请财政资金的扶持,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等。
2008年4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正式出台;2008年7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正式公布。《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一)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六大条件:根据认定办法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高技术服务业;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企业只要有相应的符合领域的技术,都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为什么高新认定需要代理
原来的高新企业认定非常简单,企业一成立就可以申请,但新的认定办法出台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很难,根据我们代理上百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我们总结出企业在高新认定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企业工作篇
1、不理解、不清楚新政策。
不少企业没有关注新的高新认定标准,对于新的标准不太了解,在准备资料的过程中,仍然按照往年的思路进行,结果资料不完备,从而导致无法通过认定。
2、不重视重新认定。
部分企业在接受了一些培训机构的讲解后,认为资料准备相对简单,没有系统的安排重新认定的准备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结果认定准备混乱,资料无法体现企业的高新资质,最终也无法通过认定。
3、企业内部工作不能够协调。
高新认定工作涉及财务、技术、人力等诸多部门,由于事前未能统一理解高新认定的新标准,导致部门配合不协调,资料准备不一致,拖延了申报的过程、甚至无法完成年度的申报。
(二)企业资质篇
1、技术指标不达标
(1)高新领域无法确定。 企业从产品来确认领域,我们从技术方面确认
(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缺乏。
(3)项目归集困难。
2、财务指标不足
(1)研发费用归集的时候存在障碍:
(2)高新技术服务的企业的收入需要经备案的技术合同确认:
3、其他指标存在问题
(1)企业组织管理水平欠缺。
(2)在科技与研发人员管理上,相对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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