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发〔2017〕1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专家在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3〕26号)的要求,我市拟开展第五批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与程序
认定对象、条件、程序、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申报领军人才请填写《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属地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个人、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17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1楼长沙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梁雄 胡劲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668061
13975137177(梁) 18674882898(胡)
E-mail:cxy8668061@126.com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1、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2、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