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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资讯】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关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长沙县建设,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创新型单位试点工作,现将2016年度“创新型试点单位”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通过申报、评审、审批、公示等程序,选择5家左右单位,开展创新型单位试点工作。今年创新型试点单位的类型包括: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试点学校、创新型试点医院、创新型试点村(社区)、创新型试点科技服务机构共五个类型。
凡已被认定为长沙市或长沙县“创新型单位”的单位不能再参与2016年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的申报。
二、工作步骤
2016年度创新型试点单位工作按照推荐申报、审核评估、评审认定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申报(2016年8月15日-8月30日)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材料参照《2016年度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和《2016年度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申报书》(附后)要求。各县直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及经开区产业环保局负责组织推荐。所有申报材料(含申请报告、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至长沙县科技局社会发展科。
2、审核评估(2016年9月中下旬)
县科技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工作指导,对试点工作中在的问题进行会诊和评价,指导各单位科学开展试点工作。
3、评审认定(2016年10月上旬)
县科技局对申报单位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单位,报县领导审批后,在长沙县科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认定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向良平 徐岑岚 联系电话:0731-84013424
电子邮箱:csxkjj@foxmail.com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sx.gov.cn/kjj/
地址:长沙县科技局社会发展科(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星沙商务写字楼1206室)
附件:1、2016年度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2、2016年度长沙县创新型试点单位申报书
长沙县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15日
来源:长沙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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