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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就加多宝与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怕上火”广告语一案的终审裁决:加多宝公司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撤销穗中院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公司与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11月13日,加多宝官微刊登一篇文章《衷心感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怕上火”广告语一案作出公平公正终审裁决》。加多宝方面表示,集团全体员工及所有合作伙伴,对终审裁决结果表示坚决拥护,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公平判决。这是对加多宝首创并持续推广“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推动凉茶行业发展的充分肯定;是对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同时也是顺应市场需要,将促进凉茶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潢案作出终审裁决,红罐包装装潢可为加多宝和广药共同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此之前,加多宝和广药集团进行的漫长诉讼中,加多宝几乎没有赢得任何官司。
10月底,中粮包装公告20亿元入股清远加多宝,持有后者30.58%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其中10亿元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余10亿元则以公司生产的铝制两片饮料罐作为实物出资。
清远加多宝地位特殊,加多宝集团旗下的王老吉公司将向清远加多宝注入加多宝商标,作价达30亿元,占清远加多宝45.87%的股份。清远加多宝拥有的上述商标与“加多宝”及“JDB”品牌有关。
经历过和广药的漫长品牌诉讼,加多宝选择将正在运作的品牌交给双方的合资子公司,可见对这次合作的重视。
加多宝与王老吉广告语之争
NO.1
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起诉方:广药集团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讼要求:赔偿千万,对被告实施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广告词
判决结果:被告撤回所有宣传,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损失,公开道歉
NO.2
广告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起诉方:加多宝 被告:王老吉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驳回加多宝诉讼请求
No.3
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
起诉方:王老吉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不正大竞争
诉讼要求:被告及其经销商赔偿500万元
判决结果:案件未宣判
NO.4
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起诉方:广药集团 被告:加多宝及两家零售商
起诉原因:被告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讼要求:对被告实施诉中禁令
判决结果:被告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
NO.5
广告语:“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
起诉方:王老吉 被告:加多宝
起诉原因:被告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
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判决结果: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凉茶300万元,终审维持原判
以上就是关于加多宝与王老吉的5个广告语之争。从没赢官司的加多宝,这次可算扳回一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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