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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美森公司(ImmersionCorporation)、意美森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意美声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苹果电脑贸易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苹果北京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苹果上海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此案是上述规定出台后,北京高院受理的首例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此次起诉意美森主张的权利基础是其第 02821854.X号“用于提供触感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1)及第200810008845.X号“用于提供触感的方法和系统”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2)。
意美森公司请求判令上述三被告停止进口、销售、许诺销售包括但不限于iphone6s、iphone6splus、iphone7、iphone7plus、iPhone8、iPhone8Plus(下统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连带赔偿意美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并共同承担两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支出。
目前,北京高院已受理此案。
原标题:苹果又被索赔1亿,北京高院新规调整后受理的首例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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