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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个个占地仅约2平方米的“玻璃房”——— 可移动式歌咏设备(简称迷你歌咏亭)在许多游戏厅、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陆续出现。一首歌付费5元,还可按包时模式收费,吸引了众多年轻消费者去这种小型练歌房K歌。
而这一新鲜事物目前却陷入一场知识产权纠纷。广州市南沙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广州艾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4名被告涉嫌侵权并索赔1000万元的著作权纠纷,作为迷你歌咏亭行业第一例著作权维权案,相关裁判结果预计将对该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咪哒-唱吧小型练歌房”(又名咪哒-minik小型练歌房)是广州艾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新型娱乐设备,该公司主张其权利作品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该公司起诉广州微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狗公司)、广州山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展公司)生产、销售的“聆嗒m inik小型练歌房”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请法院判令包括微狗、山展在内的四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0多万元。
2017年11月17日,南沙区法院对原告艾美公司诉被告微狗公司、山展公司、吴某辉、陈某利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全程直播庭审。该案由南沙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志荣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谢惠加、张帮明任合议庭成员,其中谢惠加为华南理工大学教授,为该案的专家陪审员。
当日的庭审主要就权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当庭比对,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多轮激烈辩论。目前该案尚在一审审理中,有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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