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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保护范围: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3、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在专利权被侵犯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1、与专利侵权人进行协商、谈判;
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权期限与终止:
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
专利权的终止:
自然终止:专利保护期限届满;
提前终止: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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