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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国外注册商标其实就是申请人到国外去申请注册商标,一般是有两种途径,一是逐一国家注册,即是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而另外的一种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但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是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那么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后如何办理变更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18年国际商标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2018年国际商标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人可在注册后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即后期指定。
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或全部转让。
3、撤销国际注册。
4、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
5、删减商品和服务。
6、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等。
办理这些事项的手续与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基本相同,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异议申请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要求延伸至我国予以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其在《国际商标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提出异议。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内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将异议申请直接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邮寄或者送达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外的企业或者自然人,则必须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国际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
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裁定。如果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
我们注册商标的部分信息发生变动时,商标注册人应该办理商标变更,了解商标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在商标商标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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