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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名称。那就从企业起名说起吧。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名称只有经过核准注册登记才能使用。
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不切实际的,故意装高贵的,高大上的名称就算了,“中国”、“中华”等词语,不可以随意在企业名称中使用。
不同地区的企业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混淆,保护在先注册的企业名称。
眼馋他人响亮的名头,将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得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进行商标检索,然后再取名。
对于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依照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等原则进行处理。
2、小心翼翼的取名字,做知法守法的好企业家,自己的企业字号被他人抢注了怎么解?首先,如果不是奔着把企业干熄火去的,那就认真对企业名称和商标吧。在先并长期持续使用的字号 ,应尽早申请注册商标。仅仅靠《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企业字号给的那点保护,不足以支撑企业品牌全面构建、
因此,企业应当主动加强对于企业字号为核心的品牌标识保护,也就是说,有必要把可能的,有关商标都注册一下,没毛病。免得以后用起来,后悔自己当年没远见,还得从有远见的个人和商标玩家手里天价购买对他们毫无实际价值却不菲经济价值的商标,避免当冤大头。
企业在设立初期,确定企业名臣关于经营方向后,应尽早将企业字号及相应的品牌标识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获取超越地域限制,相似地域限制的保护。
驰名商标,获得的将是跨类保护,其保护力度远远超过普通注册商标。
如火如荼的“互联网+”背景下,的保护好网络域名也非常值得关注。域名至少包括两部分:顶级域名和二级域名。
国际域名按照国际规则,可以进行买卖、转让、许可等,所以国际域名一直是抢注的重灾区。依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相关规定,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和个人合法的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证以及巨额机构投诉。
对域名最好的保护和商标、企业名称一样,都是实现防范。在预先注册性保护的同时,需要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共同建立企业立体的防火墙。
接下来谈谈知识产权入股的权利人变更。实际操作中,因为受到办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手续的复杂性等限制,很多公司的股东通过书面约定知识产权出资入股,但并未实际办理知识产权入股的相应手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股东之间仅以书面约定其中一方以知识产权入股公司,没有变更权属登记,则当权利人将该知识产权授予第三人使用,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一般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股东之间不但以书面约定了知识产权入股,还邀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知识产权进行价格评估,并将评估价值计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实际将知识产权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一般可以通过实际履行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该知识产权应当归属公司。
3、除了对外,还有对内的知识产权风险。
比如,核心技术人员带走企业商业秘密。
公司订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制定员工保密手册、保密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在保密条款中,应明确预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方式、时间期限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当然,还有固定泄露商业秘密的各种管理措施。
在传媒、设计、音频制作等文化传播型企业常常会遇到员工将工作成果以个人的名义集结出版或者做有经济价值的交易利用。无特别约定,员工可以将职务作品集结出版。
员工入职时,对部分创作生产性岗位,可以通过合同条款或者知识产权条款明确约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属于单位。
公司若将作品展示在官网上,最好在网站上进行相应权利说明。
对于创新性企业而言,利用专利保护企业技术成果。非创造性改变某个技术特征,仍构成对专利人的侵犯。
做好专利检索及事先分析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供的免费专利检索数据库查询确认。如果企业已经投入市场正在使用的新技术误入他人专利技术范围,应立即启动排雷程序。
善用管辖权向异地网络侵权者进行维权。立案工作有法院立案庭完成,我国法院在立案阶段仅对管辖问题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法院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的标准各不相同。
4、公司对外推广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
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装潢误导公众构成侵权,在商品装潢上突出使用与他人商标近似的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的产品包装装潢,大多数源自颜色和图片的相似,故企业对重点产品的包装装潢,应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周期较短,且办理登记之后即可获取专利证书,总体过程比较简易,且可以接受专利法的保护。
网络销售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销售平台方知道并放任商标侵权行为,需与侵权方一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谁来判定货品真假,也是个难题。比如神奇到以假乱真的莆田系旅游鞋。
宣传广告的图片与字体应避免侵权。公司宣传画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企业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加强权利意识,即使广告非自身员工设计制作。
商标许可期届满后,无合同约定情况下,商标许可期满后应给予合理的销售期限让商家销售许可期间生产的剩余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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