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商标之争延续多年,两败俱伤还是握手言和?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1-05-13

5月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洛阳市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杜康”)起诉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水杜康”)、乐天超市天津北辰店侵害商标权案件。法院未当庭宣判。


杜康,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酿酒始祖",在中国酒业的地位举足轻重。杜康在国内作为酒品的商标也已有多年的历史。由此而来的商标之争也已有20多年之久。旷日持久,辗转多地,各有胜负。


下面小桔就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这场跨世纪的争端。


从上世纪70年代起便出现了多家以“杜康”为名的酒厂,有伊川杜康、汝阳杜康、白水杜康。


其中,只有有伊川杜康在1981年成功注册了“杜康”商标,并通过授权的方式许可其他两家酒厂使用“杜康”商标。


1992年“杜康”商标进入续展期,三家企业再因商标问题起争端,在监管部门的协调下依旧未能解决问题。“杜康”之争由此而起。


1996年12月经白水杜康申请,商标局核准了其“白水杜康”商标。后来,伊川杜康和汝阳杜康合并,同属于洛阳杜康旗下,“杜康”商标归洛阳杜康使用。这便有了今天的洛阳杜康和白水杜康的商标侵权案。


2016年,白水杜康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洛阳杜康,法院二审判决支持白水杜康该项诉讼。但洛阳杜康作为正统的“杜康”商标持有者表示不服,决定申诉。同年,洛阳杜康也起诉白水杜康商标侵权,洛阳中院一审判决白水杜康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杜康”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等。


2017年9月洛阳杜康拟在天津起诉白水杜康商标侵权。


2018年2月洛阳杜康起诉陕西白水杜康、乐天超市天津北辰店侵害商标权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白水杜康对洛阳杜康不构成侵权。洛阳杜康再次上诉。


5月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围绕上述案件,二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其实两家“杜康”公司的问题并不止于上述争端。其在陕西、河南、上海、北京等地均有类似诉讼案件。虽然洛阳杜康手握“杜康”商标权,但也经常败诉。


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同的是,2018年4月底,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白水杜康侵犯洛阳杜康商标权。


其实打官司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不良影响,费时费力还费钱。据白水杜康公司人员表示,自从与洛阳杜康开始打官司之后,其业绩不断下滑,众多经销商要求退货,赔偿损失,各大超市纷纷下架白水杜康的产品。原打算上市的白水公司也停下了IPO的步伐。


而洛阳杜康也未能幸免官司带来的影响。洛阳杜康于2008年9月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并于2011年3月在中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发行台湾存托凭证上市。


根据台湾证券交易所中杜康控股披露的定期报告,杜康控股在2017财年的营业收入为23亿新台币,较2016财年的42.92亿新台币下降46%。2017财年的净收益为-5.57亿新台币,2016财年,杜康控股的净收益为-5200万新台币。其业绩下滑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与白水杜康的官司所致。


长期以往两个公司也必将深受其害。


如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之争”,旷日持久的争端也使得两个公司不堪重负。最终也以“共享”告终。


有专家表示,面对商标之争时企业可以考虑双方如何共存发展,探索发展的新模式。从王老吉和家多宝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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