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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百度经营的“袋鼠遥控”软件屏蔽贴片广告、阻止芒果TV软件下载,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停止通过其经营的“袋鼠遥控”客户端实施屏蔽视频贴片广告、阻止芒果TV软件下载和投屏至电视机和机顶盒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00万。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诉称,其向网络用户提供互联网视频播放服务,除网站和手机网页外,针对移动端、机顶盒端等不同终端的用户群体,分别开发了适用于移动端和机顶盒端的芒果TV应用软件,用以扩大影响范围、占领更多市场份额。百度经营的“袋鼠遥控”软件,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遥控电视、在线视频投屏播放等互联网服务,故双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芒果TV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向网络用户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一是“广告+免费视频”模式,二是“会员收费+无广告视频”模式,且第一种模式为其主要经营模式。网络用户通过芒果TV网站、手机网页或应用软件点播视频时,自动播放视频贴片广告,芒果TV由此取得广告收益以弥补视频版权费用等网站经营成本。
芒果TV发现,百度未经其授权,擅自通过百度自身经营的“袋鼠遥控”苹果手机客户端、安卓手机客户端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第一,屏蔽芒果TV视频贴片广告行为,使用户在观看视频时可以跳过片头贴片广告,且涉及的作品数量极大;第二,屏蔽芒果TV手机网页版,更改了芒果TV手机网页版的界面设置;第三,阻止用户在芒果TV手机网页上下载APP,破坏芒果TV的经营活动;第四,投屏芒果TV手机网页的视频至电视机和机顶盒,直接影响芒果TV在机顶盒端的下载安装数量。
“袋鼠遥控”软件通过手机遥控智能电视和机顶盒,使得用户无需打开芒果TV网页或安装芒果TV手机应用软件、机顶盒端应用软件,即可实现芒果TV网站上视频内容的在线投屏播放,替代了芒果TV向用户提供的电视应用服务。
原告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认为,百度作为经营规模巨大的互联网公司,其所开发运营的“袋鼠遥控”软件享有庞大的用户群体,且其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芒果TV的正常商业模式,给芒果TV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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