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3200万元不用赔了?已委身美团的摩拜单车,又废掉一被诉专利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1-03-17

两件专利索赔4000万元,摩拜单车到底怕不怕?


日前,就摩拜单车(全称“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易路达(全称“易路达车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中一件实用新型专利作出”宣告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这意味着,在累计高达4000万元的专利侵权诉讼中,摩拜单车已经成功排掉其中“一颗雷”。当然,这颗“雷”到底价值多少,还取决于易路达到底会撤回那件起诉。


索赔4000万元:易路达起诉摩拜单车专利侵权


2017年11月2日,因涉嫌专利侵权,易路达将摩拜单车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其中,一件专利索赔3200万元,另外一件专利索赔800万元。


简单说,易路达凭借两件专利向摩拜单车提出共计4000万元的侵权索赔额。


其中一件涉案专利名为“防盗脚踏 ”(专利号:2016200183435),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由“金通公共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提交申请,并于2016年6月8日获得授权。


该专利属于自行车配件领域,尤其涉及防盗脚踏,脚踏体的中部设置有脚踏连接套,脚踏体通过脚踏轴连接套套设在脚踏轴上,脚踏轴连接套的内部开有通孔。由于连接段顶部采用非标准结构,安装段采用圆柱体替代原有的棱柱结构,使用非标准工具才能拆卸脚踏,具有防盗作用安装可使用气动工具直接锁紧。


同一涉案专利:摩拜单车连续提两次无效宣告


2017年11月7日,也就是摩拜单车被起诉后第五天,就名为“防盗脚踏 ”的涉案专利,摩拜单车以“权利要求书”有瑕疵,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显然,摩拜单车对于该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的时间,是在15天的答辩内提交的,因此,该专利侵权案件应该处于“中止诉讼”阶段。


2018年1月11日,针对该涉案专利,摩拜单车又以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提起第二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6月5日,就摩拜单车针对名为”防盗脚踏 “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遂作出”宣告全部专利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专利诉讼缠身:但摩拜单车迄今尚无败诉记录


自共享单车走红之后,包括摩拜单车、ofo小黄车以及永安行等在内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均卷入不少专利侵权纠纷之中。


其中,摩拜单车先后在上海、北京等两地被至少三家单位或个人起诉专利侵权,累计索赔金额接近5000万元。


在与胡涛就共享单车就车锁控制引发专利诉讼中,摩拜单车一审胜诉;而在与深圳呤云之间就门禁专利引发的诉讼中,因涉案专利被判无效,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如今,在与易路达的专利较量中,后者据以起诉的两件专利,已有一件被判无效,影响纠纷走向的就看最后一件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结果了。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面对专利侵权诉讼,永安行因筹划IPO,略显畏手畏脚,在与专利权人简单交手之后,主动与后者达成专利许可合作。


而摩拜单车因暂无上市压力,针对每次专利诉讼都积极应对,并取得了较为乐观的结果,虽被多家单位或个人起诉,但暂时还没有败诉记录,没有为任何起诉其侵权的专利“花冤枉钱”。


虽然摩拜单车可能因资金或传略问题,已经选择委身美团,但是其应对专利诉讼的策略和能力,还是值得其他同时期创业者予以学习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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